http://www.nytimes.com/slideshow/2008/01/09/us/0109-CAMPAIGN_2.html
小棒棒说他不喜欢希拉里,所以我告诉他希拉里赢了新罕普夏,打了即时的翻身仗之后,他冷冰冰地说:“then good 4 her." (缩写代表冷漠,不是节约短信, 丫的pda那么大一屏,罗嗦起来磨几死人)。我仔细反省、仔细学习各方评论之后,发现我其实是喜欢她老公...女人的孽根性。所以当我看nytimes上那个叫做victories and defeats 的slide show的时候,看见希拉里胜了新翰普夏发表演讲的时候,发现克林顿两手紧闭作祈祷状放在自己鼻子前面,眼睛注视着自己老婆,觉得这眼神甚是复杂。于是我不得不不要脸地任我越发nerdy的思维发散开去——把希拉里和十天前那个穿着牛角大衣大闹cicitivi的女人比较了一下。遥想当年,希拉里得知克林顿的外遇,得知他彩旗飘飘的婚外生活花花绿绿的小三小四之后,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作那个红旗不倒的女人,有多少又是因为爱和信仰呢?她扛过了那段全世界都关注她家里糗事的日子,陪着老公扛过了那段众人要将他至于死地的日子,有多少是因为她不渝的爱呢?至少我在她那本传记里没有看出来。浅薄的我曾经毫无犹豫得买下那本书,曾经很是不耐烦地读过前面的章节,欣喜若狂地进入桃色的丑闻,结果这个女人除了描述了自己一个人和克林顿分床睡的痛苦之外,并未对痛苦再多加描述。为什么呢,因为她是为政治而生的,她不是萨科齐的塞西利亚,会很洒脱的放手;她也不是那个闹得鱼死网破的牛角扣女士,她的所有冷静克制(当然这也为很多反对者诟病)都是为了十年后能站在新翰普夏的讲台上笑着打完翻身仗,而她知道这个时候,在她背后凝视她的男人,是她最重要的盟友和军师。
而作为牛角扣女士没有所谓政治抱负,除开可能的阴谋论解释不说。被不怎么样的btv尘封的她也许也不能在主流华语媒体再找到自己的话筒,会去台湾么?学虞美凤去澳门?不知道,总之还是要感谢她为我们的2007带来戏剧性的结尾,给越来越娱乐的cicitivi刮去一阵”家丑一定要外扬“的女权旋风。
可是希拉里不会是没有大脑的疯女人,不会把自己搞成八卦和娱乐的谈资。她很少哭,很少把握不住自己,除了她的社保方案不能获得支持的时候。也许早在她还是共和党女孩儿是Goldwater's girl时候,她就明白了自己的目标,自己的生活是为政治而存在的。所以当她在yale走向那个大鼻子的男人时候,她就知道,她要在校园之外续写她1968毕业演讲的辉煌,成就一个不同凡响政治生涯,就一定要牵手这个风流的男人,红旗不倒地走下去。那些质疑她女人的决策力的人,是否能从这里看出她的精明和隐忍,当然,那些讨厌她不是女人的人,也能拿这个来攻击她。
而如今,她如愿以偿, 他们正在一起经历living history(她自传的名字), 而这次她不放弃的性感风流的男人规矩地站在了身后,他复杂的目光,是佩服?是骄傲?是感激?还是爱?也许都有,也许他已经开始为她计划佛罗里达的拉票策略。这个女人,能帮他完成比防艾滋病大使更有意义的政治抱负,他们是一个package, 缺一不可。
